奖励113家企业 东莞市2022年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对113家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2022年7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但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2022
07月 - 16日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对113家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2022年7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但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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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 16日一、评价范围 获评为第五批和第六批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2022
07月 - 16日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 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2022
07月 - 16日(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聚焦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
2022
07月 - 16日1、2022 年 “新升规”奖励 —— 10 万 2、2021 年“新升规”在2022年实现产值(或销售收入)正增长 奖励 —— 5 万; 3、2022 年工业总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亿 及 以上 —— 最高资助 300 万(按增量部分 5‰ 资助); 4、技术改造 投资额 700 万以上最高奖励 —— 5000 万(按 20%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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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 16日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对2022年度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认定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
07月 - 16日(二)申报主体符合2021年度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均达10%以上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的条件要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范围参照广东省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统计口径(详见附件1)
2022
07月 - 16日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2
07月 -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