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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1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财预〔2021〕2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 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和10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 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 2020年度和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 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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