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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项目(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2021年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市安排的“小巨人”奖励专项资金。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12:00至6月30日12:00。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工信、财政、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