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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强镇建设,推动创新要素集聚,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实现横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版)》(横府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资助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版)》申报有关要求的企业或单位。
(二)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资助或认定的市级以上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横沥镇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认定的文件或证书,国家、省、市下达文件,项目合同等以及市拨付资金的入账凭证等。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书面(按各主管部门填写申请表,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主管部门(科技类项目报送至发展中心二楼224室,工信类项目报送至发展中心二楼218室,商务类项目报送至发展中心二楼217室,市场监管领域及知识产权项目报送至市场监管分局)
四、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申报单位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