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拟通过名单的公示
为了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果,树立优秀榜样、宣传优质产品,推动广大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创新,2022年我会继续组织开展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选、审核复核等程序,产生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拟通过名单(共 3988项产品,详见附件)
2023
01月 - 03日
为了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果,树立优秀榜样、宣传优质产品,推动广大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创新,2022年我会继续组织开展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选、审核复核等程序,产生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拟通过名单(共 3988项产品,详见附件)
2023
01月 - 03日组织体系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 作渠道;创新成果显著,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能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规模效益情况。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2023
01月 - 03日现将广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6378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2
12月 - 27日现将广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5249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2
12月 - 19日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形式审查、现场审核等程序,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前置性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2022
12月 - 19日(一)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近3年内在本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三)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四)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具有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的能力。其中,工程技术队伍中的专职科研人员数,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不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少于10人。
2022
12月 - 19日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征求意见等流程,现对符合要求的14个智能工厂拨付第一期资助资金,合计安排资金共5257万元(详见附件)。
2022
12月 - 16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22
12月 -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