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2022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
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标准与市倍增企业评价体系客观评分保持一致,结合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遴选结果,将市倍增企业直接纳入镇倍增企业名单中。经调整,初步确定了2022年石排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37家),现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29日
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标准与市倍增企业评价体系客观评分保持一致,结合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遴选结果,将市倍增企业直接纳入镇倍增企业名单中。经调整,初步确定了2022年石排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37家),现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29日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的通知》《2022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有关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审核、征求意见等流程,形成《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29日根据《中堂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1号)及《中堂镇推动“倍增计划”升级版行动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现拟对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企业进行奖励,并向社会公示。
2022
08月 - 26日给予每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转让许可费用不超过5%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许可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费用为准,转让费用按实际到账转让金额的对应发票确定。
2022
08月 - 25日一、经评价,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优秀,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21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良好,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等759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合格,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不合格(附件1)。评价结果仅针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评价工作,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
2022
08月 - 24日(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我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完成高企申报的奖励2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奖励1万元。 (二)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 万元;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对通过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022
08月 - 2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相关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审核、征求意见等流程,形成《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18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以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新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24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2021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资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1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