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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5-17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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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步伐,根据《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东工信〔2023〕47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现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属于工业企业、生产服务业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已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新版),或完成贯标证书(旧版)换新证;新取得或换证等级达A级(含)以上(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

 

 

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已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新版),或完成贯标证书(旧版)换新证;新取得或换证等级达A级(含)以上。

2. 贯标证书状态有效(即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申报通知》要求截止日期之后)。

3.已获得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化融合贯标项目资助的企业,同等级(旧版证书视同新版A等级)证书不得重复申报。

 

资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达到A级、AA级、AAA级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已获得A级、AA级评定奖励的企业,升级达到AA级、AAA级以上,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可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企业登陆网站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

      

      附件: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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