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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等4家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按省级资助标准进行1:1配套资助,共26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配套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1号楼305室
邮 编:523000
联系人:质量发展科金树
附件: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配套资助明细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