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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发布者:小编
浏览量:191

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二)(三)(四)(五)和第九条,即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

本政策第八条(一)、第十条、第十一条支持措施已于2022年度第一批次组织申报;第十二条支持措施2022年度暂不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延期至顺延至下一年度审核范围。

 

三、审核时间

2022年9-10月集中审核(2022年9月22日前申报项目)(统一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高企扶持奖励

本次申报围绕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 

 

 

资助标准

 

对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通过认定的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经审核符合双三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经审核符合双五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国家级孵化器100万元、省级孵化器30万元、市级孵化器10万元

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进行评比,对总评分排名前三的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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